来源:法治日报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吕明珊 因与男友感情破裂,女索海南省海口市90后女子杨某多次要求对方对其进行经济补偿,分手费被先后几次索要金额几十万元到手后,判刑又要挟勒索男方天价“分手费”。女索近日,分手费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年,判刑并处罚金3万元。女索
2017年,分手费被杨某与受害人王平(化名)相识,判刑双方发展为情人关系。女索后二人感情出现矛盾,分手费被杨某要求王平对其进行经济补偿,判刑王平便通过朋友分别于2019年4月11日、女索7月5日、分手费被10月10日向杨某转款合计31.5万元。判刑直至两人感情彻底破裂,杨某以要到王平办公地点吵闹为由,逼迫王平每月向其支付生活费5万元,王平随后分别于2020年4月19日、5月15日向杨某汇入共计10万元。
钱财到手后,杨某仍不满足,又通过各种威逼、恐吓、胁迫的方式向王平索要钱财,最终要求王平向其支付3000万元(未实际取得),王平不堪重负于2021年3月到海口市公安局报案。同年4月14日,民警在杨某住所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3010万元,其中3000万元属犯罪未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