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四项修订优化上市公司回购,触发收购累计跌幅降至25%,优化禁止回购窗口期,让回购“护航”更便利

  发布时间:2025-07-05 21:48:58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四是优化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将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窗口期由“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调整为“公告前五个交易日内”。聚焦《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修订内 。

四是护航优化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将季度报告、证监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项回购回购回购窗口期由“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调整为“公告前五个交易日内”。

聚焦《上市公司董事、修订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优化优化修订内容,主要与上述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优化禁止交易‘窗口期’”的上市收购规定相匹配。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司更便证监会为支持上市公司董监高依法合规增持股份,触发窗口降低“窗口期”的累计利影响,同时考虑到近年来交易监管规则不断完善,跌幅做出了如下修订:

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降至禁止半年度报告的期让“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十五日内”,将季度报告、护航业绩预告、证监业绩快报的项回购回购回购“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五日内”。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贯彻落实证监会上述修改要求,为进一步便利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相关主体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沪深交易所也迅速对相关自律监管指引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同样于10月1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今年的10月28日。

对于此次监管发起修订与征求意见,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说道,“此次修订便利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回购规则和要求更为宽松。这是监管层对于股份回购的鼓励,体现了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呵护之心。”

超1200公司回购,修订顺应多方需求提升制度包容性

股份回购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在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从实践来看,回购在提升每股价值、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更为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意愿,提升实施回购的便利性。

缘何要对上述股份回购文件进行修订,又为何要如此修订,证监会也展开进行了解释。证监会称,近年来,上市公司能够从实际出发审慎制定回购方案,依法依规实施回购,股份回购活跃度持续提升,家数、规模呈现增长态势,市场反映良好。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市场主体需求多元化,部分股份回购的条件设置较为严格,实施的便利度不够,股份回购尚未成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的长效机制。

证监会表示,为了更好顺应市场实际和公司需求,进一步提升回购的制度包容性和实施便利性,故结合实践情况,对相应文件予以优化。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实施回购的公司家数和金额呈现稳定增长态势。一方面,沪深交易所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2019年至今,沪市超过500家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实际回购金额超过1700亿元。其中,截至今年前三个季度,沪市已有234家上市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实际回购金额达到587亿元,有14家上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超过10亿元

同样是2019年至今,深市约有700家公司回购合计近1900亿元,约有1200家公司董监高增持合计约220亿元。截至目前,年内也有275家深市公司回购合计450亿元,216家公司董监高增持合计32亿元,且近期数量还在继续增加。

另一方面,据iFinD数据统计,北交所方面,年内也有27家公司推出股份回购计划,目前15家正在实施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超1.6亿元。

基于上述系列数据,一位北京资本市场资深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可以看到,这充分彰显了上市公司对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信心和良好预期。

沪深交易所修订自律文件,激发市场活力

聚焦沪深交易所进行的相关文件修订,也进一步体现了提升回购、增持的制度包容性和实施便利性。

深交所围绕三个“放宽”,进一步优化实施条件,提高操作便利性,回应市场关切,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资本市场健康运行。深交所就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放宽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情形的条件。将条件之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30%”,修改为“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25%”。这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在面临股市波动时更好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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